油库消防给水系统用于冷却油罐 、保护消防人员及配置灭火泡沫。消防给水系统有高压系统 、低压系统和临时高压系统, 油库常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。根据油库等级及地理条件 ,给水管道可采用环状或枝状敷设 。
油罐消防冷却水系统型式由单罐容量和罐壁高度确定 ,可采用固定式、移动式或两者结合的型式 。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根据油库规模 、油罐类型 、消防冷却型式 、冷却水供给范围及供给强度确定, 并应用所选泵进行校核。消防冷却水的供给时间由油罐直径确定 ,直径大于 20 m 的地上固定顶油罐为6 h ,其余为 4 h ;地上卧式油罐为 1 h 。1.2 泡沫灭火系统油罐消防泡沫灭火系统的设置型式及设置方式应根据《石油库设计规范》确定。系统的型式宜采用低倍数 、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,系统的设置方式尚应考虑单罐容量及油罐类型, 有固定式 、半固定式或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。泡沫灭火系统应根据《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及《高倍数 、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》设计, 对于单罐容量等于或大于 100 000 m3 的浮顶油罐,泡沫灭火系统应采用自动控制方式。